据喜悦常识小编发现到,关于00后女生入住酒店遭老板私信性骚扰的最新热点内容如下:
“应当严惩!”河南郑州,两名00后女孩到当地游玩,在某团购网上,预定了一家评分很高的酒店,晚上十点过,两人吃完晚饭回到酒店,万万没想到,店老板竟发信息骚扰两人,还说问她们500中不中,说500可以给她们细心呵护!
女孩表示,她们回到事发酒店时,是晚上十点多,刚洗完澡躺床上准备休息,店老板就用官方企业微信号给两人发信息,女孩以为有什么事情,予以了回复。
刚开始,店老板和女孩聊两人身份证上的信息,可没过一会,他聊的内容就越来越不对劲,问她们要多少钱,来个直接的,还说500中不中,两女孩又羞又怒,你把我们当成什么了,这是在侮辱人!
女孩气愤之下,选择了打电话报警,可谁曾想到,门口突然传来了敲门的声音,而敲门的人,就是刚刚发信息的店老板,他一边敲门,一边喊女孩开门。
想到店老板刚刚说的500的事情,女孩非常害怕,赶紧把门反锁。万万没想到,门锁死后,店老板仍不肯离去,还冲两人喊话,说要强行进来!
民警赶到时,发现店老板没有穿上衣,只穿了一条短裤,而且手里还拿了一把刀!
1、这店老板前世怕不是开黑店的吧?两名年轻女孩出门在外,怕遇到危险,所以选了一家评分高的酒店,可谁曾想的,这样一家高评分酒店的店老板,竟然骚扰住店的两名女孩,还要强行进入房间!太嚣张了!
民警赶到后,店老板作了非常无耻的辩解,他说他听到房间内有女孩的哭声,他是来保护女孩的,真是无耻至极。
按理说,这样过分的行为,民警一定会予以严惩,但女孩表示,民警把店老板带到派出所后,认为店老板的行为尚未达到法律层面,没法对他进行拘留!
2、店老板的行为,或许没有达到刑法的射程范围,但是,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
本案中,店老板的行为涉嫌几项违法事实:
第一项,店老板涉嫌猥亵他人。
这一项有一定争议,因为店老板只是发信息骚扰女孩,声称要强行进入房内,实际上并没有进入,所以有没有达到法律层面的猥亵,有一定争议。
第二项,店老板发信息侮辱女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5-10天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店老板在微信中问两女孩要多少钱,还说来个直接的和500中不中等话,已经严重的侮辱了女孩的人格尊严,而且他后面还说了更过分的话。
因此,以侮辱他人对店老板进行拘留,合情合理。
第三项,两名女子到酒店入住,其住宅安宁权受法律保护,店老板半夜跑到房间门口,一边敲门,一边威胁女孩说要强行进入的行为,涉嫌侵犯他人生活安宁。
注意,这里不是说店老板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而是涉嫌干扰她人生活。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5-10天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应该予以拘留,根据举重以轻规则,半夜跑到他人房门前骚扰,更应该予以拘留处罚。
综上所述,店老板的行为已经违法,民警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治安拘留,并不是之前说的,没有达到法律层面!
最后,事情有苗头的时候,就应该及时扼制,防微杜渐,不能等到行为人受到伤害才予以重视,那时候已经晚了!
哈哈大笑,抚案沉思,奇葩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两女孩的遭遇,再一次成了“奇葩记”的又一“经典”案例。
前两天,河南郑州,00后朱女士和闺蜜入住当地某酒店,随后外出办事。晚上11点多,返回酒店时,发现少了牙刷,便通过酒店微信联系了老板张某。张某居然见色起意、色胆包天,送完牙刷后,先是以老乡身份套近乎,随后又污言秽语欲性交易。朱女士二人很害怕,报警。期间,张某竟然光着上身,仅穿裤衩,拿着刀,跑到她们房门口,要求开门。朱女士赶紧将门反锁,而张某并不死心,还尝试用密码开门。
警察来了,张某向警方表示,骚扰女客人属实,但是是因为自己喝多了酒,行为不受控制(都是酒精惹的祸?难道喝酒能脱罪?)。之所以敲门,是因为听到两名女客人在哭,想要保护她们(明明是被他吓哭,居然还成了他的理由?!)。至于为什么带刀,是因为自己被一名男子电话威胁(如此奇葩,早就醉了)。
结果:00后朱女士毕竟年轻,害怕加缺乏经验,很快在民警的调解下,与张某签了和解协议,张某赔了她们2500元。事后,她越想越害怕,表示愿意退钱,希望警方能调查清楚其中的细节。
个人觉得,张某已经涉嫌犯罪,警察如此轻描淡写和稀泥不妥,私信骚扰、语言骚扰、动作骚扰,带刀敲门……岂能10个250了之?
复制或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xiydc.com/xi/1946.html
版权声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喜悦常识并无任何盈利行为和商业用途,不代表喜悦常识立场和观点,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