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喜悦常识小编发现到,关于女子孕期找人代打卡被解雇索赔50万的最新热点内容如下:
近日,珠海中院审理了一起颇具警示意义的案件。林女士在某公司工作了十余年,2019年怀孕后,被公司发现其上班期间存在由他人代打卡的行为,遂将其辞退。
林女士则说,当时正处于孕晚期,行动较为不便,家也离公司较远,公司允许她到岗后休息一小时再工作,所以,她虽然找人代打卡,但工作时长并未减少。
基于此,林女士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辞退,并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94000元。法院会怎么判呢?
#女子孕期找人代打卡被解雇索赔50万#
我们在这里必须先指出一个问题,虽然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三期”女职工有特殊保护,但这种特殊保护不能成为其为所欲为的挡箭牌,更不是“免死金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只是不能以该法第40条和第41条的规定辞退“三期”女职工。
这两条规定的是“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裁员”,换句话说,如果“三期”女工存在过错,仍然可以辞退,比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比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回到本案中,公司的辞退是否合法,关键在于公司是否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在于林女士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从法院查明的事实来看,该公司不仅存在考勤制度,而且对考勤非常重视,禁止员工代打卡。而林女士不仅存在代打卡行为,而且是多次找人代打卡,其行为自然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由此来看,公司辞退林女士,在实体上是合法的,如果要获赔,那只能看公司在程序上是否合法了。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在辞退员工之前,应当将辞退的理由和依据等通知工会,如果没有通知工会就直接开除,就算实体依据充足,也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通知工会这一程序是可以补救的,尽管辞退时没有通知工会,只要在起诉前通知工会,就被认为是合法的。
从报道中,我们不知道公司是否通知了工会,不知道林女士是有提出这个问题,但从裁判结果来看,公司应该是有通知工会的。
我们说,在任何经济活动中,诚信永远应当放在第一位,找人代打卡无疑是极不诚信的,这对公司来说也存在很大法律风险。
说得俗一点,员工人还没到公司,但却打了卡,万一员工在这期间出了事,公司承担的起吗?就算最终被认定不需担责,那也是件麻烦事。
虽然公司允许林女士到点后休息一小时再开工,但并不是允许林女士迟到,更允许是找人代打卡,尽管其上班总时长没少,但正如有网友举例的那样,学校允许你开卷考,并不等于允许你找人代考啊。
员工怀孕不能上班,可以申请休息,如果企业不予批准,那是企业过错,员工可以依法维权。
因为怀孕,就找人代打卡,这就不是一般行为,而是欺骗,企业将其解雇,理由充足。员工对此不服,将企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0万,缺乏理由,法院驳回请求,完全应当。否则,就会破坏法律公平,损害企业利益。
这也告诉所有员工,遇到怀孕等特殊问题,也要依法处理,不能任性,否则,也会给自己带来利益影响,且不可能得到法律保护。
复制或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xiydc.com/xi/1926.html
版权声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喜悦常识并无任何盈利行为和商业用途,不代表喜悦常识立场和观点,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