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赢网页版

 

东赢网页版

🗨东赢网页版🗯     

东赢网页版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张琛)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者利用职务便利以其他公司名义与自己所在的甲公司客户交易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有权要求劳动者支付因违反保密义务而对甲公司造成的损失,判决劳动者支付甲公司赔偿金66900元。 甲公司系对外贸易公司,邢某入职甲公司后担任外贸业务员,双方约定邢某工作内容包括外贸订单的洽谈签约、运输报关及负责客户资料的整理、做好客户要求的反馈和处理等内容。邢某需遵守甲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即未经甲公司授权,邢某不得泄露甲公司商业机密文件及信息资源进行其他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甲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邢某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邢某在合同期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经营上相同或有利益冲突的行业。 甲公司认为,邢某在职期间设立与甲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乙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利用其掌握的甲公司客户信息,通过丙公司的名义与甲公司的客户签订订单,销售甲公司的产品,并由乙公司收取定金,该行为违反双方保密协议,给甲公司造成损失,故邢某应支付甲公司赔偿金,乙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邢某认为,特定客户不属于商业秘密,双方不存在保密协议。丙公司与邢某掌握的甲公司客户发生的贸易往来与邢某无关,邢某亦未以乙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者在职期间,应该遵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签订保密协议,邢某存在凭借其掌握的甲公司客户信息的便利,通过乙公司及丙公司与甲公司客户发生贸易往来的事实,甲公司有权要求邢某支付因违反保密义务而对甲公司造成的损失。根据甲公司陈述其利润情况、双方约定数额,并结合邢某的过错程度、工资情况等因素,法院综合酌定邢某应支付甲公司赔偿金66900元,乙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编辑 刘倩 校对 翟永军

🗳(撰稿:绥化)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未经本平台授权,严禁转载!
展开
支持楼主

65人支持

阅读原文阅读 1238回复 9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木恒🗺LV4六年级
      2楼
      本周,美联储放出了迄今最明确的“降息信号”🗻
      12-25   来自尚志
      5回复
    • 🗼长顺元LV4大学四年级
      3楼
      2024年7月15日涨停板早知道:七大利好有望发酵🗽
      12-24   来自五常
      9回复
    • 高聚远🗾LV5幼儿园
      4楼
      最高预增超百倍!🗿
      12-23   来自讷河
      5回复
    • 营润亚LV2大学三年级
      5楼
      枪手克鲁克斯身份曝光!共和党人,曾给民主党捐款😸
      12-23   来自北安
      1回复
    • 饮乐😹😺LV7大学三年级
      6楼
      特朗普集会遇袭事件重点😻
      12-24   来自五大连池
      6回复
    • 福湖LV3大学四年级
      7楼
      特朗普政策思路2.0:基于共和党党纲的视角😼
      12-24   来自嫩江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圈子
    • #1600亿龙头中际旭创,业绩狂飙!#

      洁万汇

      1
    • #暗杀特朗普凶手身份曝光,政治倾向注册为共和党人#

      皇浩

      3
    • #苹果2025年MacBook将采用3D芯片,玻璃基板引领芯片革命?#

      童趣乐园

      4
    • #特朗普遇刺,周一全球市场怎么走?

      果香新

      8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随时随地关注东赢网页版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