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k8官方网

 

凯发k8官方网

🐪凯发k8官方网🐫     

凯发k8官方网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买卖中,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价款支付的时间,买家有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价款的义务。然而,如果双方未约定支付时间或约定不明确,但是已经完成了货物交付,该如何确定价款支付的诉讼时效起算点?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相关案件。据了解,2013年1月18日,苏某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小轿车卖给王某并完成交付。《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显示,买方王某,卖方苏某,车价合计25万元。2013年1月19日,上述车辆转移登记至王某名下。2023年4月苏某向法院起诉,请求王某支付25万元购车款及利息。王某辩称苏某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苏某与王某就涉诉车辆于2013年1月18日完成现实交付,并在次日办理完毕转移登记。在王某支付车款的时间无法确定的情况下,车辆完成转移登记之日应为王某支付购车款的时间,苏某自该时间对王某享有25万元的债权。截至2023年4月苏某起诉时,苏某对王某的上述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最终判决驳回苏某全部诉讼请求。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官提示,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便享有抗辩权,从而导致权利人无法胜诉的法律制度。该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不保护持续怠于行使债权请求权的人。因此,对他人享有的债权切记要及时主张,切误以为买卖双方未约定履行时间,诉讼时效就未起算,可以主张随时履行,这将导致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应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

🐬(撰稿:马鞍山)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未经本平台授权,严禁转载!
展开
支持楼主

67人支持

阅读原文阅读 2884回复 4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色彩风尚🐭LV9六年级
      2楼
      数字发布厅亮相2023智能视听大会🐮
      12-18   来自淮北
      1回复
    • 🐯风韦迪LV3大学四年级
      3楼
      常戈:数字化财富顾问要具备“三商”🐰
      12-17   来自铜陵
      2回复
    • 老年🐱LV9幼儿园
      4楼
      人民网2023年申请办理记者证人员名单公示🐲
      12-19   来自安庆
      2回复
    • 校园潮流LV3大学三年级
      5楼
      朱殿君:AI将成为未来产业发展智能底座🐳
      12-17   来自黄山
      1回复
    • 成熟🐴🐵LV7大学三年级
      6楼
      隗楠:“AI+视听”为行业应用带来更广阔的空间🐶
      12-19   来自滁州
      6回复
    • 长尔LV5大学四年级
      7楼
      林永健:创作高质量正能量大流量文艺精品🐷
      12-17   来自阜阳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圈子
    • #王震:构建“1+2+1”现代产业体系,加速数字化发展#

      好百

      1
    • #第十一届范敬宜新闻教育奖评选结果公示#

      禾巨

      2
    • #智能大视听 一起向未来#

      通优浩

      5
    • #卢岚:AI赋能 共建共治共享清朗网络空间

      圣捷凯

      2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随时随地关注凯发k8官方网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