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品牌

 

引领品牌

🌄引领品牌🌅     

据了解,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后,湖北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提示”。

天门市人民法院依据《工作意见》要求,迅速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在人民调解员、镇村干部的见证下,当庭向胡某和蒋某发放并宣读“提示”,提醒双方要尽到为人父、为人母的责任与义务。二人均表示,离婚后会妥善处理好孩子的抚养、教育问题,共同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了解到,二人均认为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同意离婚,但孩子的抚养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随即启动矛盾纠纷联调机制,邀请人民调解员、当地镇村干部共同参与调解。

此外,全国范围内,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睢宁县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古蔺县人民法院等,也于同日发出了“提示”。

胡某和蒋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多次协商离婚无果后,胡某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天门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天门市人民法院院长周黎笋表示,《工作意见》明确要求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法院发出“提示”提醒离婚当事人,离婚不是减少关心孩子的理由,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承担起做父母的责任和义务,这有利于引导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持续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引领品牌4月15日,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干驿法庭向离婚当事人胡某和蒋某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醒二人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离婚后要继续关心、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撰稿:宣威)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未经本平台授权,严禁转载!
展开
支持楼主

15人支持

阅读原文阅读 1155回复 8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腾佳🌇LV7六年级
      2楼
      传递中国声音🌈
      12-22   来自芒
      4回复
    • 🌉清新果汁LV7大学四年级
      3楼
      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
      12-22   来自瑞丽
      1回复
    • 轻翔女郎🌋LV9幼儿园
      4楼
      坚持改革创新发扬斗争精神🌌
      12-22   来自大理
      3回复
    • 洲克LV2大学三年级
      5楼
      全力以赴端牢端稳中国饭碗🌍
      12-22   来自楚雄
      7回复
    • 银阳🌎🌏LV9大学三年级
      6楼
      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 ——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12-24   来自个旧
      3回复
    • 世顺弘LV1大学四年级
      7楼
      奋力推进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12-23   来自开远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圈子
    • #最高法:尊重人民群众朴素公平正义观#

      派韦莱

      7
    • #今年将迎来冷冬还是暖冬#

      益鸿

      2
    • #用好用足政策工具 财税金融优先发力稳就业#

      振傲龙

      5
    • #“粮”辰美景丰收忙

      成熟装点

      4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随时随地关注引领品牌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