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球官方版APP

 

寰球官方版APP

☄寰球官方版APP★     

南京中院表示,被告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原告公司企业字号“乌苏”在其成立时已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双方属同业竞争者,被告在应当知晓的情况下仍臆造高度近似的“鸟苏”为企业字号,“搭便车”的意图明显,有悖于经营者在生产经营中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法院查明,新疆乌苏啤酒公司1986年开始生产“乌苏”牌啤酒,2006年获注册商标,经长期持续使用和推广,品牌在国内啤酒业有较高影响力。2016年起,公司一直使用“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的包装装潢,被告鸟苏啤酒公司将“鸟苏”作为企业字号,使用天津某公司申请注册“鸟苏NIAOSU”商标,委托相关公司生产、销售与“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近似的“鸟苏”牌啤酒。

南京中院审理认为,被诉侵权“鸟苏”牌啤酒使用的标识与原告涉案注册商标极为近似,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误认,构成商标侵权。对比被诉侵权“鸟苏”啤酒的包装与原告乌苏啤酒发现,虽然存在细节差异,但均以红色为主要包装底色,商标使用方式、商品名称、商品形状、标识位置、净含量等文字信息及其排列布局基本相同,整体高度近似。原告乌苏啤酒的包装装潢经长期持续推广、使用,已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被告作为同业竞争者,在应当知晓的情况下仍使用侵权包装装潢,客观上易导致公众混淆或误认,故鸟苏啤酒公司等各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寰球官方版APP产自新疆乌苏市的乌苏啤酒颇受消费者欢迎,也引来“高仿”产品,如“鸟苏”啤酒。乌苏啤酒公司发现后将“鸟苏”啤酒等公司告上法院,南京中级法院一审全额支持了权利人208万元的赔偿请求。各被告上诉后,江苏省高院日前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撰稿:阿拉尔)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未经本平台授权,严禁转载!
展开
支持楼主

80人支持

阅读原文阅读 7371回复 9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时欧☇LV5六年级
      2楼
      多家保险科技公司拟赴港或赴美上市☈
      01-11   来自图木舒克
      9回复
    • ☉风斯LV8大学四年级
      3楼
      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跨境执法协作机制☊
      01-12   来自五家渠
      2回复
    • 扬财☋LV8幼儿园
      4楼
      轻薄+AI 破局折叠机内卷☌
      01-13   来自北屯
      6回复
    • 通罗LV7大学三年级
      5楼
      日元跳涨缓解贬值压力,日本央行7月还会加息吗?☍
      01-11   来自铁门关
      7回复
    • 缘龙☎☏LV8大学三年级
      6楼
      中邮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成林:筑牢独特核心优势推进一流投行建设☐
      01-11   来自双河
      9回复
    • 步履LV2大学四年级
      7楼
      理想汽车再次辟谣!☑
      01-12   来自可克达拉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圈子
    • #欧洲股市上涨 美国通胀放缓提振市场情绪#

      乐童装

      2
    • #欧盟AI法案公布!下月生效 分阶段实施#

      财银辉

      3
    • #婚礼耗资44亿元,每张请柬成本5万!亚洲首富之子刷屏网络!#

      男装之堂

      8
    • #100多个国家支持中国!

      校园装点

      6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随时随地关注寰球官方版APP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