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推进试点示范。结合海南自贸港政策产业特点,充分借鉴先进经验和模式,提出我省打造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方式和路径。支持基础较好市县、普惠金融示范区、农村改革试验区等提出申报试验区的方案。
3.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落实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各市县建立健全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适时补充扩大担保基金规模。推动小额信用和随借随还产品开发。鼓励保险公司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特色保险产品。实现融资对接与政策宣导常态化。
8.利用好全国性金融资源。在与全国性金融机构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中引入普惠金融支持内容。推动金融机构争取总部金融资源向海南倾斜,依托全国性大中型金融机构综合金融优势,创新支持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
11.推动基础金融服务方便快捷。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便捷的存取款、支付、信用建档评级等基础金融服务。优化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金融服务,推动基层网点完善无障碍和适老化建设。推广小微企业简易开户。
7.发挥普惠金融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作用。推动“信易贷”平台建立绿色项目信息库。支持开发碳排放权等抵质押品的信贷产品,支持小微企业和乡村光能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创新“保险+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
6.发挥农业保险产业振兴稳定器作用。推广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实施天然橡胶综合保险,创新气象指数保险。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加强属地产品备案管理。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农业保险承保、查勘定损效率,实现精准定价。完善特色农产品采价机制,提升价格保险保障精准度。用好海南省渔业养殖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鼓励市县因地制宜探索推进政策性深远海养殖和水产种业保险。
2.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根据省科技信贷投放量,动态扩充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资金池规模,优化“琼科贷”运行机制,助力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面。
9.坚守地方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推动海南农商行建立专业化普惠金融经营机制。推动海南银行夯实支持普惠金融的考核激励机制。严守服务本地基层涉农和小微企业定位,推动村镇银行强化风险管控。构建层次分明、服务互补的涉农信贷机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深刻把握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普惠金融服务,促进共同富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
22.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打击不法贷款中介的长效机制,探索地方立法。推动金融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经营全流程。完善诉前引导及委派、诉中委托等多元化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完善金融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体系,加大对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披露和通报力度。建立多部门协作共管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监管执法合作机制。推进金融业诚信文化建设。
13.推动人身保险保障基础民生。巩固“惠琼保”低价格、高保障特色,持续扩大覆盖面。推动“惠琼保”一站式理赔结算工作。持续加大为重度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的工作力度,投保优惠政策适时扩大到三、四级残疾人,实现全覆盖。
14.满足适老化保险服务需求。支持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受托管理。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序引入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提供老年意外伤害保险财政补贴。
15.逐步满足居民多元化理财需求。推动金融机构开发类别齐全、策略丰富、层次清晰的理财产品,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理财观念,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
19.推动财政支持的融资服务平台统一化运营。以海南省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基础,整合财政资金支持的融资服务平台以及海易信等其他平台的融资服务功能,打造全省统一“信易贷”平台,突出其服务普惠金融的基础性主导性定位。推动“信易贷”与“海易兑”直连,实现涉金融惠企便民政策线上办理兑现。探索“信易贷”平台与各类政务系统对接。加快海南自贸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期)建设,建立省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对接海南数字“三农”服务平台与“信易贷”平台,按照公益化原则与金融机构直连。
25.用好财税政策支持工具。优化整合财政支持普惠金融的各类政策工具。提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能,用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奖补资金,支持入选示范区市县开展普惠领域工作创新。发挥示范区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作用,确保合规投向普惠金融发展重点领域。优化现有政策支持信贷产品,在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推广风险补偿机制。提高普惠金融领域不良贷款处置效率。落实小微企业普惠金融重点群体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普惠金融政策环境和支持机制更优化。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深化。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业务覆盖全省。普惠金融财政支持政策深入整合,政策协同性、一致性逐步增强。
27.优化产融对接。构建多方对接长效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经营主体信息归集的范围、内容,将“白名单”企业及其融资需求,通过“信易贷”平台直连金融机构及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动投资项目备案与融资需求联动并与“信易贷”平台整合或直连。推动小微企业线下贷款服务中心转型,为小微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26.促进经营主体产权资产便捷流转。推广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建立覆盖全省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省试点,实现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农村资源资产流转交易,探索开展多种类涉农资产登记、交易、流转。鼓励银行机构依法拓宽涉农资产抵质押范围。继续推动不动产登记向银行机构延伸服务网点,提供一站式服务。
——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机制更健全。金融知识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数字普惠金融产品的易用性、实用性、适老性持续提升。
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做好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的风险预警和监测分析。推动银行机构落实普惠金融不良贷款容忍度要求,依规开展续贷,强化普惠金融资产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假借普惠金融名义开展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行为。
21.稳妥推进数字普惠金融领域创新。落实数字普惠金融“全覆盖”行动方案。鼓励大中型银行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开展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依法依规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加强数字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数字化转型。深化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动各市县、各部门联合金融机构依托数据归集成果,拓展“信用+金融”示范场景。
一是落实好党管金融。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有效落实到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决惩治金融腐败,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1.小微信贷精准便利。推动信贷产品更加符合经营主体特点和融资需求,合理确定信贷价格水平。推广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持续拓展首贷户。组建应急续贷资金池。扩大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规模。
18.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引入优质股东入股海南股权交易中心,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加深与沪深主板海南培育基地、北交所海南服务基地合作。完善挂牌上市企业后备库建设。依法依规支持私募基金管理人对挂牌及后备企业定向投资。出台“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
4.优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支持。深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引导“两链”核心企业和省属国企等发挥“链主”优势,开展应收账款确权,提升链上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作用,支持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产品创新。
24.推动政策协同和金融协作。推动各行业发展政策和普惠金融政策协同。强化普惠金融行动措施与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政策考核项目联动。发挥多金融业态互补和协同效应,支持有条件市县开展政策性“银保担增信”、“保险+期货”、“投贷联动”等工作。
——融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更高效。打造财政资金支持的统一“信易贷”平台,实现省内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数据共享与功能提升。推动财政支持信贷产品逐步迁移至平台审批。
emc登录网站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推进我省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现提出方案如下:
——信贷可得性和满意度更高。普惠信贷产品更加丰富。敢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基本构建。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占比逐年提升;涉农和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升。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机制更完善。金融机构支持“三农”体制机制基本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面向新市民特色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展。农业保险持续“提标、拓面、增品”。涉农经营主体“信用变信贷”进一步扩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要求全面落实。
17.推动各类基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依法依规支持政府引导基金逐步放宽出资规模和返投比例要求,引导被投小微企业到省内注册经营。鼓励产业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投本地。完善私募基金综合研判会商、私募股权投融资生态服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融资“白名单”推送等工作机制。
10.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发挥补充作用。引导各类地方金融组织服务普惠金融重点领域。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督促规范经营。完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省内融资担保机构“三级架构”政策性担保体系,向市县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人才支持。落实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降费奖补政策。
12.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获得感。在就业创业、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等方面为新市民提供特色金融支持。开展好高层次人才信用贷款、医疗保险、农民工专属信贷等特色金融业务。推动新市民群体信息共享至海南省数据共享服务门户。扩大新市民金融宣传和服务场景。鼓励开发手续便捷、风险可控的研究生信用助学贷款产品。
——普惠金融服务惠及面更广。“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家家有账户”持续巩固优化。行政村金融服务保持100%全覆盖,基础金融服务全面落实,便利化、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0.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实现“信易贷”平台与金融机构数据通、模型通、系统通。推动银行机构参与平台数据质量提升、系统直连开发和联合建模。坚持政务公共数据公益化共享原则,推动“信易贷”平台免费为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提供基础的融资服务和数据。支持持牌征信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提供征信产品和服务。持续推动“银税互动”,发挥“信用村”作用,深化“银保村”合作。推动银行机构运用不动产线上登记确权功能。
23.强化民众金融知识普及。推动金融机构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系统化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教育,履行消费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引导消费者增强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推进金融教育示范基地和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探索将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16.拓宽经营主体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上市或挂牌。引导大中型银行利用综合金融优势建立面向科技型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投贷联动机制。建立直接债权融资的风险分担机制。每年至少开展2次上市挂牌融资培训。挖掘培育拟上市企业。
5.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质效。构建适配热带高效农业的金融服务体系。保持脱贫地区贷款增长,实现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应贷尽贷”。推广防贫综合保险,扩大乡村振兴产业综合保险试点。优化农民小额贷款贴息政策。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覆盖面。依法通过贴息、奖补等方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农业设施、农业全产业链、农业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农业农村设施建设融资项目库。围绕“一城两地三园”增加金融供给,加大粮食保障工程信贷投放。推动全省县域存贷比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