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政策措施,由本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起草单位应当开展初审,并将政策措施草案和初审意见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第十六条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听取有关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等利害关系人关于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应当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定期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举报处理情况等开展督查。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起草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二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没有对公平竞争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并能够确定合理的实施期限或者终止条件的,可以出台:
98彩票网登录口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研究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评估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组织对有关政策措施开展抽查,经核查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当督促起草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 政策措施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经公平竞争审查认为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至第十一条规定且不符合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出台。
第二条 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起草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第二十四条 起草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逾期仍未整改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量,并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网友评论更多
26双辽f
尾盘:道指再创新高 纳指跌幅扩大🤬🤭
2024-10-24 12:15:36 推荐
187****1112 回复 184****1800:外媒:被拜登指责“与富人朋友试图收买选举”,马斯克表态🤮来自梅河口
187****4433 回复 184****3828:“车路云一体化”政策利好频出 万亿市场有望迎来爆发期(附概念股)🤯来自集安
157****6914: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洮南
91大安987
欧盟6月新车销量增长4.3%,创近五年新高,纯电销量下降1%⌛⏩
2024-10-24 17:40:27 推荐
永久VIP:谁不想让宗馥莉接班?⏪来自临江
158****7037:中船特气签订1.15亿元三氟化氮销售合同⏫来自延吉
158****8865 回复 666⏬:5G设备市场持续低迷,诺基亚二季度营收创近九年最低⏭来自图们
94敦化ry
午评:港股恒指涨0.21% 恒生科指跌0.65%农夫山泉涨近6%⏮⏯
2024-10-23 01:23:38 不推荐
珲春zi:收评:恒指涨0.22% 恒生科指跌0.76%农夫山泉收涨6.48%⏰
186****1638 回复 159****7507:日本6月出口同比增长5.4%,连续七个月增长⏱